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

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机构及重点领域评估方案的通知

时间:2023-10-31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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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和机构:

为强化标准引领作用,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,按照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桂市监发〔2019〕19 号)(以下简称“‘领跑者’工作方案”)要求,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作为工作机构,负责实施2023年度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。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实施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的通告》(2023 年第69 期)(见附件1)中发布的重点领域,现公开征集2023年广西企业标准 领跑者评估机构及重点领域评估方案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和机构要求

本次征集依据“领跑者”工作方案确定的程序开展,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、标准化技术机构、科研机构、检测机构、认证机构、咨询服务机构等单位。拟申请承担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工作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具有企业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,在行业内具有权威性、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验;

(二)具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,包括但不限于人事、财务、文件资料、标准化工作管理以及信息保密制度;

(三)评估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熟悉相关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政策;

(四)评估机构需具备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办公、资金、技术等工作条件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(一)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明;

(二)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机构报名表(附件2);

(三)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实施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的通告》中所列领域,编制不同具体领域的产品或服务类别的评估方案。评估方案参照团体标准T/CAQP 015—2020《“领跑者”标准编制通则》编制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请申报评估机构的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;电子版材料(word一份、PDF盖章版一份)发送至电子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曾锻成,娄嘉祺;

联系电话:0771-5360326;

电子邮件:gxbzyby@gxzl.org.cn;

邮寄地址: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26号;

邮政编码:530299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附件:1.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实施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的通告

         2. 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机构报名表

 

 

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

2023年10月25日

 


附件下载:

附件1_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施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的通告.pdf
附件2_广西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机构报名表.docx